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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版北京市工信企业复工复产指引发布 不设置到岗率上限

发布时间:2022-12-13 22:24:10来源:网络转载

12日,记者从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了解到,为落实《关于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》以及“京10条”优化疫情防控措施,结合疫情形势变化以及工业和软件信息服务业特点,发布北京市工业和软件信息服务业企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指引(第十三版)。现就做好近期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提示如下,供企业参照执行。

  一、落实企业和园区疫情防控主体责任。建立从企业、园区管理层到车间班组、一线职工的疫情防控全员责任体系,细化全环节、全流程疫情防控台账。加强对关键岗位、关键工序员工的生活、防疫和轮岗备岗保障,完善第三方外包人员管理。

  二、企业员工做好自身健康的第一责任人。在岗期间做好个人防护,科学佩戴口罩并及时更换,重点人群佩戴N95或KN95口罩。提倡勤洗手、常通风、不聚集、一米线等健康行为。

  三、优化生产组织流程。在厂区或单位内减少不必要的交流,实行网格化管理,做到人员少流动、不聚集、不串岗。重要岗位设置AB角,采取分班制,确保A角涉疫无法到岗时B角可迅速补位。

  四、加强重点场所和环节的防疫管理。加强对食堂、宿舍、卫生间、电梯间等重点区域和电梯按钮、门把手等高频接触物体表面的清洁消毒,特别是做好病例转运后、交接班、换班期间的消杀工作。确保有效通风换气,加强办公室、车间、食堂和卫生间等重点场所通风换气。错峰就餐,有条件的可采取分送到各自工位形式就餐。在办公室、食堂和卫生间等场所配备足够的洗手液,有条件时可配备速干手消毒剂或感应式手消毒设备。加强垃圾分类收集、及时清运,并做好垃圾盛装容器的清洁消毒。改善工作人员宿舍或临时居所的居住环境和卫生设施。

  五、加强疫苗接种。坚持应接尽接原则,对第三方服务人员和实习生等人员也应统一纳入疫苗接种范围。积极倡导并推动本单位退休人员接种疫苗,提高60—79岁人群接种率、加快提升80岁以上人群接种率。

  六、优化核酸检测查验措施。按照“愿检尽检”原则,进入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复工复产场所不要求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。企业可根据需要,开展抗原检测。大型企业可根据需要,经向属地报备后确定核酸检测查验等防控措施。

  七、保障企业工厂正常运转。按照应复尽复、愿复必复、愿到尽到原则,各区政府或主管部门不应设置复工复产审批,不应设置到岗率上限。严禁以各种方式封堵消防应急通道,确保紧急避险等外出渠道通畅。单位、企业发生疫情时,因地制宜快速隔离或配合做好转运工作,对涉疫环境进行消毒,不得随意停工、停产。企业应加强对涉疫员工的身心健康关怀。

  八、畅通产业链供应链。有特殊物资运输需求的企业,可向属地区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申请《北京市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》,并严格管理和使用,严禁造假。

  九、加强相关防疫物资和药物储备。有条件的企业要按照人员数量和检测需求,储备适量的抗原检测试剂、药物等防疫物资。各区要保障好企业的合理储备需求。

  如北京市疫情发展态势和最新防疫政策有所调整,按调整后的执行。

  (总台记者 邓煜洲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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